试析汉代的上封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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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礼华.试析汉代的上封事制[J].江西社会科学,2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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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礼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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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江西南昌,33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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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汉代中央决策体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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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汉宣帝创立的上封事制,是对汉初吏民上书制度的调整改革,是为突破权臣对信息的垄断封锁、确保书呈天子的渠道畅通的制度.密劾权贵宦戚专政,秘密议政指陈得失,是汉代上封事制在国家政治中发挥的基本功能.宣帝"始令吏民得奏封事",是不限身份地位的允许、倡导上封事;东汉诏令上封事演变为皇帝对百官的强制性、指令性要求,且上封事有六百石以上的资格限定.汉代上封事制有严格的保密要求,谨慎周密地防范泄密、无限期地缄默守密是上封事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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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汉代 上封事 吏民上书制度 以知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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