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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分析技术背景下的个人信息行政保护新机制建构
作者姓名:郭鹏  李展鹏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际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数据本地化与数据跨境流动法律问题研究”(20BFX19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我国现行基于知情—同意原则的个人信息保护自我控制范式的“事前”逻辑与个人信息处理预测分析技术的“事后”逻辑之间存在无法调和的冲突,亟需将个人信息保护自我控制范式转换为个人信息社会保护范式。个人信息社会保护范式下的裁量型行政执法表现为彻底的“事后”逻辑,是应对预测分析技术下个人信息处理新模式的最优路径。依据“有效率的行政权”与“有限制的行政权”两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构建效率与公平“两端平衡”的“前端过滤—后端裁量”个人信息保护裁量型行政执法机制,此种新机制的合法性和实践性均可通过实际案例得到充分验证。

关 键 词:知情—同意原则  自我控制范式  社会保护范式  预测分析技术  裁量型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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