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类案智能裁判人机协同的系统架构由设定与输入、处理与输出、学习与改进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具有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办案效率以及维护数据安全等功能。现实中,类案智能裁判人机协同在法律方法、科技赋能以及体制机制等层面均面临诸多障碍。为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法律与科技互动的双重向度树立数字正义理念与价值观;在法律方法层面需要构建基于要件事实与“类比—归纳—演绎”逻辑框架的类案裁判思维规则并明确人类判断的保留事项;在科技赋能层面需要建立统一权威、开放高效的案例数据库,融合CBR和混合算法模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还需要建立面向类案智能裁判的数据合规,特别是算法解释与备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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