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论:法理、构造与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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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剑生.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论:法理、构造与评判[J].求是学刊,2023(4):89-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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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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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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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借鉴民事诉讼“先行调解”的解纷方式,通过发布司法文件推动行政诉讼制度的一次变革。从弥补判决不足、减少官民对立和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角度分析,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具有可接受性。通过法解释方法,可以得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规范基础;从诉源治理、法院现状和原告诉求等面向,可以找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事实基础。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制度的构造要义可以从范围、程序和终结方式等方面证成。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多元化是国家治理策略的一种必然趋势,而权利保护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则是这一趋势过程中不可缺失的两个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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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前调解 行政争议 合法性审查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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