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刑”辨——兼与唐兰、程武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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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衡梅.“象刑”辨——兼与唐兰、程武同志商榷[J].社会科学战线,1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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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衡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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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象刑”一语最早见于《尚书》《尧典篇》中的“象以典刑”和《皋陶谟篇》的“皋陶方祗厥叙,方施象刑惟明”。因辞义简奥,遂使说者纷纭,莫衷一是。近几年来,由于考古新发现,引起了人们重新研究、解释“象刑”的兴趣。如唐兰同志在《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土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一文中说:“战国以后人上了儒家的唯心主义的胡说的当,把唐虞时代的‘象刑’(把刑法画成图象来公布)解释成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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