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辩证法与柏拉图辩证法关系之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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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进东.黑格尔辩证法与柏拉图辩证法关系之阐释[J].南京社会科学,2005,2(2):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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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进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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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哲学博士,南京,21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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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柏拉图视处于认识最高等级的理性为辩证法 ,可直接把握理念的辩证法是关于存在 (可知世界或理念世界 )的科学 ;在黑格尔看来 ,考察纯思想本身被柏拉图称为辩证法 ,柏拉图的洞见在于认理想的东西为惟一的实在以及感性的东西为非真实的 ,柏拉图辩证法的使命是搅乱人们的有限表象并在于产生共相 ;关于理性 (真 )无限和知性 (恶 )无限的论述是有关共相的进一步规定 ,并以绝对精神彻底消解柏拉图论述共相时留下的形式主义痕迹 ;否定的东西使现象消解 ,从而产生颠倒的世界 ;内在否定性思想构成黑格尔辩证法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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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 柏拉图 共相 思想 黑格尔 辩证法 消解 |
文章编号: | 1001-8263(2005)02-00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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