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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律“斗讼”篇的“告”
引用本文:张峻山.论唐律“斗讼”篇的“告”[J].现代交际,2014(3):9-9,8.
作者姓名:张峻山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告讼是唐代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告发和诉讼两方面的规定。告的内容有其他人告发、官司的纠举、匿名告状和告状称疑的禁止规定;讼的内容有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告诉、禁止越诉和上表直诉。关于诉讼的意义经过了漫长的探讨,不同时期人们赋予诉讼不同的含义。

关 键 词:唐律  斗讼  告发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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