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损家庭财产解气,要赔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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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
女儿出生还未满月,我与妻子梁某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2016年11月初的一次吵架中,我将一杯凉茶水泼在她身上后,一走了之.她一气之下,用剪刀将家中的电器、家具、灶具、衣物等予以不同程度的毁坏,并将我存放在家中的5条高档香烟全部捣烂,将10余瓶好酒砸毁,并于当晚离家出走.事后,我委托物价事务所对被损坏的家庭财物进行鉴定评估确认,被毁坏的物品总价值9700余元,其中属于梁女士陪嫁个人衣物价值2100元.我打算起诉离婚,并要求她赔偿毁坏财物的损失9700元.梁女士认为,她毁损的财物都是结婚时双方家长赠送的,是共同财产,没有侵犯我的利益,不存在赔偿问题.对此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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