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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婚前向我借贷,离婚后可否要求偿还
摘    要:问: 我与鲁先生2011年相识并恋爱,期间鲁先生因支付房租向我借款8000元,为表明此款项为借款,鲁先生向我出具借据一份.后来我们二人恋情发展迅速,并于2013年登记结婚.今年1月,我们双方因互相猜疑导致感情不和,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我要求鲁先生偿还婚前所借债务8000元及利息,但遭到他的拒绝.请问:他是否该偿还我这笔债务和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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