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求抚养女儿,该如何主张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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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因婚前相互了解不足,我与陈先生婚后生活一直不和谐,时常因生活琐事争吵不止.2013年11月,女儿琳琳出生后,因哺育女儿琐事纠纷越发增多.2015年9月,我丢下女儿琳琳独自外出打工生活,与陈先生分居后互不往来.最近,陈先生给我打电话,要求离婚,并以自己是公务员,家境条件也好,能为女儿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学习环境为由,提出女儿归他抚养.我同意离婚,但同样要求抚养女儿.我的理由是,自己是教师,对女儿将来上学以及学习教育更有利.请问:在互不相让的情形下,该如何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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