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双重缺陷及其弥补的理论框架"适用的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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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伦刚 龚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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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610074(王伦刚),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 四川彭州611930(龚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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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双重缺陷”不是中国现阶段主要的经济问题 ,是否是未来的经济问题还不能定论 ,所以适用“双重缺陷及其弥补的理论框架”的两个前提均不成立。也正因为如此 ,其适用导致了现有经济法理论的局限。该理论框架的长期适用 ,是适用者受着普遍历史观和对市场经济“千禧年的追求”支配的结果。因此 ,应该摈弃上述观念 ,借鉴“双重缺陷及其弥补的理论框架”的合理内核 ,重构适合中国现实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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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重缺陷 适用 前提 理论局限 认识根源 重构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4)03-0192-05 |
修稿时间: | 200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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