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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权的宪法保护——基于协商民主的视角
引用本文:杨峰.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权的宪法保护——基于协商民主的视角[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69-75.
作者姓名:杨峰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直管县”改革法治保障研究》阶段性成果,批准号:12BFX036
摘    要:网络政治参与权是公民通过互联网合法表达政治意愿、主张,自由讨论并参与公共事务、公共决策,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现实政治生活的一种公民权利,具有宪法权利的属性,受宪法保护。这一公民权利是一种以对话协商过程所呈现的政治权利,依赖于反映公共意志的网络民主舆情作用于现实政治生活。网络政治参与权不同于传统人权理论上的"消极防卫权",而是具有"公权"的性质,需要政府采取积极主动的各项措施来保障:第一要解放思想,重树宪法权威,积极落实网络政治参与权的宪法保护;第二是搭建协商民主的网络场域,构建我国健康的网络公共领域;第三要继续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民主舆情与现实政治的制度化、法治化衔接。

关 键 词:网络政治参与权  网络赋权  协商民主  网络公共领域  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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