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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刑事证人拒证的根源
引用本文:逄艳波,王鹏程.浅析刑事证人拒证的根源[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28(4):28-30.
作者姓名:逄艳波  王鹏程
作者单位:1. 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2. 黑龙江省检查院,哈尔滨铁路运输检查分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6
摘    要: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并且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都规定了,证人违反作证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证人拒不出庭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因此,深入挖掘证人拒证的根源,解决证人作证难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 键 词:证人拒证  原因探析  法文化  法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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