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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亲子关系对子女违法犯罪的影响
引用本文:刘建清.试论亲子关系对子女违法犯罪的影响[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6(4).
作者姓名:刘建清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摘    要:每一个个体降临人世后,在母乳和母亲的照料、保护之下养育成长。在这一时期,母亲对于婴儿的饥饿、冷暖、疼痛、不愉快等生理性需求的解决与消除,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母子之间的这种接触和联系,还具有重要的心理意义:母亲是儿童所遇到的、深刻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初对象,她对儿童的心理成长具有直接的影响力。 精神分析理论把十八个月以前的婴儿时期称为口唇期。在这期间,婴儿常常衔着母亲的乳头,刺激着口腔粘膜而获得快感,如果授乳期间经常不能及时满足婴儿的欲求或授乳期太短,婴儿则会产生不满情绪,称“口腔不满”。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埃里森(Erikson,E.H.)认为,这个时期的母子关系,基于婴儿生理性需要的满足与否,可产生婴儿的基本信赖或基本不信赖的心理倾向。此时婴儿的无助感最为强烈,如果母亲给这个时期的婴儿以有规律、及时的照料和爱抚也象婴儿的脸一样一日三变的话,他们就会产生不信赖的情感。更有可能与基本信赖相伴随的心理品质是希望,他们将来更不怕挫折和失败;与基本不信赖更可能相伴随的心理品质是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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