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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什么不是缔约方?——论霍布斯的国家学说
作者姓名:黄裕生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北京,100081
摘    要:霍布斯对近代政治哲学的一个贡献就是把国家奠定在人性的基础之上,但是,他关于国家权力不可分解的绝对主权论却是成问题的。这里的关键在于,他没有洞见到寻求安全的公共意志既是普遍人格,又是每个个体人格的一个普遍身份,正是它与被推选出来的第三方进行缔约,才产生了国家。这意味着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而是可分解与可收回的。任何拒绝分解的国家权力都必然导致腐败,而权力腐败本质上就是一种战争,权力的普遍腐败乃是一种内战状态。

关 键 词:国家  权力  普遍人格  契约  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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