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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医保可跨省转接
摘    要: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实现跨省转移接续。人社部日前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规定,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

关 键 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流动就业人员  医保  基本医疗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  2010年  城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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