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审理方式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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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卫东,贺小电.第二审审理方式新探[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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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卫东 贺小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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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贺小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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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二审审理方式是二审法院审理上、抗诉案件时所采用的形式,包括书面审、庭外调查审、直接审三种方式。三者既相互区别,又紧密相联,形成一种由前到后的被包含关系。在二审审判中,它们依次被采用,反映了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纵向递进发展过程。它们各有其利弊,必须共存,扬优避缺。应当明确科学地划定各种审理方式的适用范围,不能仅停留在理论的探讨上,应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予以完善,以保障二审任务的全面而有效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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