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竞争秩序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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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泮天,尹维丁.论竞争秩序的实现[J].兰州学刊,2005(5):158-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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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泮天 尹维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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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1003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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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竞争的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会实现竞争秩序.竞争秩序的实现至少需要两个层面的系列制度,一是程序性制度,即私有产权、契约自由、开放的市场以及责任;二是维护性制度,主要表现为竞争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以及其世他竞争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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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争 竞争秩序 经济法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5)05-0158-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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