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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的汉化是其自身发展的需要
作者姓名:杨茂盛  刘柏冬
作者单位:《北方文物》杂志社编辑(杨茂盛),《北方文物》杂志社办公室(刘柏冬)
摘    要:“五胡十六国”时期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的氏族部落组织早已析解,宗族部族组织已经形成,由同姓、异姓,甚至不同民族的宗族、家族、家庭形成了部族或地区性的行政组织,都已发展到家族一宗族奴隶制阶段。这与形成周公、孔子思想的夏商周的家族一宗族奴隶制相比,在本质上是处于相似的发展阶段。因此,这些少数民族的汉化,既是其自身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其内部结构机制发展的结果。他们之所以如饥似渴地吸取以孔子思想为核。心的汉族文化,是因为孔子的思想和伦理观念,以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最高宗旨,是他们处理好宗族内部及其与外部的关系,依靠宗族统治部族国家的思想武器,也是他们发展壮大走向中原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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