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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县级政府专职督查机构的四种职能
引用本文:文定金,张红星,王勇.试析县级政府专职督查机构的四种职能[J].办公室业务,2001(4):11-12,10.
作者姓名:文定金  张红星  王勇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摘    要:<正> 近年来,我们在履行督查职能、树立督查权威和提高督查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我们的体会是,只有充分履行督查职能,才能真正树立督查权威,提高督查效率。通过实践和总结,我们认为,政府督查室,作为县级政府的专职督查机构应该具备四种职能。 一、参谋职能。督查工作的本质是一种领导行为,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既是决策者,又是抓督查、促落实

关 键 词:县级政府  专职督查机构  职能  参谋职能  监察职能  政宣职能  指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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