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还是法治:传统儒学与法治理念相融性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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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德海.人治还是法治:传统儒学与法治理念相融性批判[J].社会科学辑刊,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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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德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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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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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儒家以主体至善说为特点的治道包含三个主义:礼治主义、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人治主义是其核心。传统儒家的治道与现代民主法治所要求的道德建设有本质的不同。中国法治现代化,必须包含对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治道的批判和过滤。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在思想建设上与传统的儒家治道划清两条界限:中国法治现代化必须与传统儒家的德治传统决裂,与此同时,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必须与传统儒家的人治传统决裂,这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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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家 主体至善 人治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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