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促进就业的联邦立法对我国的启示——以罗斯福新政和奥巴马新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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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尔恕 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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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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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07JZD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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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是在解决经济危机所引发的失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建立的。罗斯福新政和奥巴马新政关于促进就业的立法,对于缓解经济危机矛盾、刺激经济复苏、改善民生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两次新政中的扩大内需的做法和对经济的刺激方案以及对失业人员的救济立法等,对当前我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加强就业的法律保障有一定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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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罗斯福新政 奥巴马新政 就业立法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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