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论视角下的行贿罪特殊从宽处罚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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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山煽.解释论视角下的行贿罪特殊从宽处罚条款[J].社会科学,2020(5):10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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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山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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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 1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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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特殊从宽处罚条款进行了修订,对行贿罪从宽处罚增加了适用条件。基于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的不同解释方法,适用行贿罪特殊从宽处罚条款应一方面服务于打击贿赂犯罪大局,另一方面起到平衡行受贿量刑的作用,同时标准应尽可能明确以避免放纵行贿犯罪。故此,对该条款中"主动交待"宜虚化处理,"犯罪较轻"应以犯罪可能适用的刑罚为判断标准,对"重大案件"、"重大立功表现"均应作扩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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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贿罪 特殊从宽处罚条款 历史解释 体系解释 目的解释 司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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