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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收容教育的行政处罚属性
作者姓名:郑厚勇
作者单位:成宁学院社会科学部,湖北咸宁437005
摘    要:1993年确立的收容教育制度,立法者是把它当做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看待的。从这种制度对收容教育人员的负面影响来讲,带有明显的惩戒性和行政处罚性。收容教育与被普遍认为是行政处罚的劳动教养有极大的相似之处,与强制戒毒等行政强制措施又有明显的区别。收容教育的行政处罚属性显而易见,不能掩饰和抹煞。

关 键 词:收容教育制度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  劳动教养  强制戒毒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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