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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抵押共有房屋 父母状告银行
引用本文:吴艳燕.儿子抵押共有房屋 父母状告银行[J].家庭科技,2008(3):51-51.
作者姓名:吴艳燕
摘    要:1999年12月.叶某和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人登记为一家三口。2005年.叶某与银行签订《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将房屋作抵押向银行借款95万元。由于叶某只是房屋的共有人之一,无权以个人名义办理与该套房屋有关的贷款及抵押手续.为此叶某带着签有父母名字的委托书前往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并将相关公证书出示给银行。

关 键 词:抵押贷款  房屋  银行  父母  儿子  公证书  房地产  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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