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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隐性收入治理的法理学思考
引用本文:孙浩进.我国社会隐性收入治理的法理学思考[J].学术界,2013(2).
作者姓名:孙浩进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18
基金项目:201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博弈论视角的我国居民隐性收入研究",2012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博弈论的我国社会隐性收入治理研究"
摘    要:在中国的现实国情下,社会隐性收入的治理,需从打破隐性收入形成中的各利益方博弈均衡入手,这必须要依靠法自身所具有的强制性、规范性、权威性,才能破解固化的利益博弈格局.法理学是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上层建筑,从法理学的角度思考隐性收入问题,对从法律角度入手治理社会隐性收入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 键 词:收入分配  隐性收入  博弈均衡  法理学  法的本体  法制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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