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证人证言是民事案件中证据的主要形式,也是最常用的证据,而证人制度则是民事证据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一个比较完善的证人制度应该具有如下功能:第一,能够帮助法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第二,能够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第三,能够维护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我国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最高院司法解释)中对证人作证做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但是总的来说,目前我国证人制度的规定不能满足民事审判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单位证人、拒绝证言、宣誓、出庭,已成为制约我国民事诉讼发展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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