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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个性自由
作者姓名:徐学福
作者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430023
摘    要:人的个性的存在既是一种客观事实,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承认、尊重并扩充人的个性自由,并要求其与集体取向、共同规范相统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寄希望于人们在交往互动的过程中既实现个性自由扩张,又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关 键 词:个性自由  社会交往  社会和谐
文章编号:1003-854X(2006)11-0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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