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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行政程序的外部效力——以未经负责人批准的行政行为为视角
引用本文:周琳.内部行政程序的外部效力——以未经负责人批准的行政行为为视角[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4):92-96.
作者姓名:周琳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内部行政程序作为行政主体内部运行的程序,虽没有行政相对人的直接参与,但是通过"外化"对相对人的权益产生深刻影响。对内部程序的违反,应视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作出程序瑕疵或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从而判断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文章以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为基础,结合现有规范和理论,以理清内部程序的界定与外部效力的判断思路。

关 键 词:内部行政程序  外化  违反法定程序  程序瑕疵  法律效果
收稿时间:2013/4/2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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