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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萨维尼的历史法学观
引用本文:邢元振,卢维良.论萨维尼的历史法学观[J].天府新论,2007(Z2).
作者姓名:邢元振  卢维良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四川成都,610054
摘    要:弗里德里希.卡尔.萨维尼,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创立者胡果的学生,德国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其历史法学的思想对后世法制的发展影响深远。萨维尼所主张的历史法学为人们认识和理解法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启发了认识和研究法律的新的思路,在整理和挖掘人类法律文化遗产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引发人们去思考特定民族特征对于法律的重要性。但是,另一方面,萨维尼所主张的历史法学观点具有明显的历史守旧的特点,过分强调习惯法而忽视了立法的作用,过分强调法的民族特性,而无视法的一般理论对各民族法律的要求以及产生的指导意义。

关 键 词:萨维尼  历史法学观  习惯法  法律的民族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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