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使用“常住半年口径”总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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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忠阳.为什么要使用“常住半年口径”总人口数?[J].贵州统计,2009(2):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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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忠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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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省统计局人口与劳动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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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国家统计局“为了规范总人口的发布和使用,各省在发布总人口数时须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审定的常住人口(常住半年口径)”的要求,省统计局经过认真研究,并与省发改委、省计生委、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进行了会商,一致同意按国家统一规定自2008年起在《统计公报》发布我省常住半年口径总人口,取消之前的常住一年口径总人口。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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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口数 口径 国家统计局 《统计公报》 总人口 常住人口 省公安厅 国家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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