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证券市场错单交易监管 |
| |
引用本文: | 马德功,李嵩然.论我国证券市场错单交易监管[J].学术交流,2015(2):122-128. |
| |
作者姓名: | 马德功 李嵩然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四川地方政府融资、债务风险与防控机制研究”(SC13B042) |
| |
摘 要: | 证券市场错单交易的监管是我国证券交易监管的薄弱环节,在证券交易操作风险、证券产品的公共性和交易本身的负外部性普遍存在的环境下,滞后的金融监管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证券市场交易方式的发展变化和降低交易风险的需求。光大证券"8·16事件"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在前端买入控制机制、盘中交易取消机制、投资者保护机制,以及内幕交易追责机制等自律监管、政府监管和法律监管层面都存在重大缺失,是引发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鉴于此,从限制买入规模、设置异常波动的"断路机制"、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内幕交易追责机制,以及建设错单交易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来完善和协调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的监管制度,应该成为错单交易监管改革的有效措施。
|
关 键 词: | 错单交易 前端控制 断路机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