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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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连成.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下)[J].兰州学刊,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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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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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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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要求,建立我国新的经济体制 我国原有经济体制实际上是把计划经济当作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自然经济,否认价值规律的作用,拒绝利用市场机制。在经济管理体制上,国家通过各级机构直接经营企业,用管理实物经济的办法,依靠行政层次、行政区划、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国家制定经济发展计划,然后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地层层分解,向企业下达产供销的指令性计划。实践证明,这种高度集权的僵化的计划体制,既脱离了市场的实际需要,不能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发展,又剥夺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否认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利益,压抑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导致宏观和微观经济效益很差。因此,“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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