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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婚姻动机
作者姓名:鲍宗豪
摘    要:婚姻动机,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姻行为所产生的内在的、主观的愿望、目的或意向,也就是激劢男女双方结婚或离婚的原因。社会生活实践一再证明,婚姻动机是否正确,对婚姻、家庭关系影响极大。从婚姻、家庭关系的建立过程来看,目前我国城市中青年的婚姻一般经历这么叫个阶段:择偶→恋爱→缔结婚姻→建立家庭。婚姻动机作为婚姻的一种思想指导,始终在起作用。择偶标准(以爱情、理想、事业为标准,还是以财、貌等为标准)实际上是婚姻动机的亮相;恋爱和缔结婚姻则是从婚姻动机到建立婚姻关系的实践过程;长期的家庭生活则是对婚姻动机的一种检验。开什么花,结什么果。从许多婚姻纠纷、离婚案件来看,追本溯源,都和最初的婚姻动机有很大关系。婚姻动机作为一种思想、心理因素,是主观的,但是它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的动因深藏于经济事实之中。一定婚姻动机归根结蒂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的反映。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中,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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