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受教育权实现路径新论——基于法律基本权利功能的视角
引用本文:马涛,王广辉.受教育权实现路径新论——基于法律基本权利功能的视角[J].社会科学战线,2012(4):209-213.
作者姓名:马涛  王广辉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作为基本权利的受教育权主要具备受益功能和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对应于国家的绝对给付义务和型塑客观价值秩序的国家义务。受教育权的实现现实与国家义务的尴尬境地的有效化解在于强化国家给付义务并强调国家对客观价值秩序的维护,鼓励、引导、监督社会主体参与公民受教育权实现过程。国家主导与社会共同推进路径的选择,需要厘清受教育权中"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树立"大教育观念",受教育权立法应重视社会主体的作用,建立社会教育评估机制等,促进受教育权优质实现。

关 键 词:受教育权  客观价值秩序  国家主导  社会协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