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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中再创作的美学要求
引用本文:张宏.表演中再创作的美学要求[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4(5):30-32.
作者姓名:张宏
作者单位:锦州师范学院,艺术系,辽宁,锦州,121000
摘    要:二度创作是赋予作品生命力的创作,但它不是表演者的主观臆造。它必须以原作品的时代、民族风格为依据,以新时代的观点来研究作品的内涵和积极的因素,使作品具有新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在创作过程中,要将感情体验、想象、联想、领悟多种心理因素相结合,力求准确生动地赋予作品以鲜活的个性。在二度创作过程中,美感与技巧统一、激情与控制统一也是十分重要的。为声音而声音,为技巧而技巧将使作品失去感染力。无控制的激情也将使作品丧失美的感受。只有很好地掌握运用这些原则,才会产生美的创作,从而给欣赏者带来美的享受。

关 键 词:音乐  表演  二度创作  表演者  作曲家  作品
文章编号:1001-6333(2002)05-0030-03
修稿时间:200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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