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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不能替代养老保险
摘    要:请问:我在一家外商独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在受聘之初,公司董事会给我定的工资为1.2万元。不过,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我就自己在保险公司参了保。几个月后,由于我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我提出公司未给我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但公司认为这是事先讲好的,况且说我自己买了保险,我现在无权反悔。请问公司是否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养老保险  独资公司  高薪  公司董事会  副总经理  外资公司  福利待遇  保险公司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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