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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班工作中造成的伤害,其受伤性质应当认定为工伤
摘    要:争议焦点:职工加班(单位安排或职工自发)工作中造成的伤害,其受伤性质能否认定为工伤. 某建筑公司认为,温某未经单位或领导安排擅自加班,施工中造成左手食指、中指骨折,不应认定为工伤.而温某则认为,自已承担的工程未完成,晚饭后趁天气凉快赶进度,在施工中不慎造成左手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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