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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问题
摘    要:咨询台: 今年年初,我与一家餐饮店签订了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我继续在这家店工作,但店方并没有与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到现在将近半年了,我要求该店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却遭到了拒绝.随后,我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该店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请问我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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