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制下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工作应实现六个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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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贵斌.新体制下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工作应实现六个转变[J].大庆社会科学,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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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贵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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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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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本世纪末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一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金融体系,即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二是建立现代金融制度;三是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通过有效的金融监管,使金融秩序明显好转,提高金融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按照这个总体目标,我国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银行企业化经营的框架,金融业务不断创新,机构不断增加,商业银行之间引入了竞争机制。中央银行体制改革也有重大突破,特别是取消省分行,建立大区分行后,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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