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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美法系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价值
引用本文:张德军.论英美法系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价值[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4(1):74-77.
作者姓名:张德军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摘    要: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程序,其主要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强化庭审效率,以减少讼累。这一制度对于我国目前审判方式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关 键 词:庭前证据交换  诉讼效率  价值
文章编号:1671-3842(2004)01-0074-04
修稿时间:2003年8月29日

On the Value of Preliminary Evidence Disclosure of Civil Procedure in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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