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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违纪有错 企业除名不当
作者姓名:许胜
作者单位:山东省郯城县劳动保障局
摘    要:案情简介申诉人王某系某厂职工。2001年1月4日晚6时许,王某到厂女职工宿舍找其女友,该厂保卫人员李某敲门让王某离开时,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斗殴。事后,被诉人在处理此事时,要求王某承认错误并写出书面检查,王未写。当月12日,被诉人以申诉人无视厂规厂纪,打架斗殴,破坏职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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