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叉持股、资本融合”作为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理论、实践与方法论检验——基于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的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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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斧,薛菲.对“交叉持股、资本融合”作为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理论、实践与方法论检验——基于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的辨析[J].社会科学研究,2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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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斧 薛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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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战略决策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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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叉持股、资本融合是企业微观层面的资本组织形式和市场行为,与其他所有资本组织形式一样具有可变性、博弈性、阶段性等本质特征,将其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国家宏观制度下经济成分安排的主要实现形式,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存在严重的逻辑性问题;而“非市场性交叉持股”更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和一般企业管理原则。从方法论和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角度剖析,“非市场性交叉持股”在“交叉持股”这一资本组织形式与企业“资本功能放大、保值增值、竞争力提高”之间所建立的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因果关系;当“非市场性交叉持股”同时具有政府行为必然性、国企针对性和私有资本“好处”性本质特征时,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便是一种典型的制度性行为,最终结果只能是对国有资产、资本、资源及其所赋有的权利、利益的政治经济性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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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混合所有制经济 交叉持股 企业资本组织形式 非市场性交叉持股 国企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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