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决策过程中的共识民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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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光斌.中国决策过程中的共识民主模式[J].社会科学研究,2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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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光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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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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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主理论上,共识民主是多数决民主的一种替代模式。在中国,实现共识民主的制度基础是民主集中制,而协商民主则是实现共识民主的主要形式。案例研究发现,共识民主模式贯穿于中央政府决策、部门决策和地方政府决策之中;其中,中央决策属于制度化协商型共识民主,主管部门的决策模式很复杂但包含着市场压力型共识,直接与民众打交道的地方政府则可能在抗争压力下达成谈判性共识。共识民主的不同类型决定了共识民主模式具有不同的层次性。只有实现共识民主模式的决策,才能使社会矛盾最小化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因此迫切需要建立更科学的对主管部门的权力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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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识民主 制度化协商共识 市场化压力型共识 谈判型共识 民主集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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