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义利观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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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水玲,赵斌.孔子义利观再议[J].东岳论丛,2002,23(6):9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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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水玲 赵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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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胜树油田党校,山东 东营 257007 2.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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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孔子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中 ,我们认为 ,其义利观的思想内涵尤为精湛。一、孔子义利观的基本内容义利问题 ,或义利之辩 ,在孔子之前就早已有之。作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道德思想家和实践家 ,孔子对义利问题给予了充分重视 ,形成了自己独特而完整的义利思想体系。对于义利的含义 ,孔子认为 ,“义” ,指道义 ,即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 ;“利” ,指功利 ,即人们的物质利益。在义利的关系问题上 ,孔子认为 ,义利既不可分割 ,又以义为先 ,以义制利。要求人们在谋求利益时 ,要符合道义 ,见利思义。依据上述义利关系的基本原则 ,孔子形成了自己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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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3-8353(2002)96-0091-02 |
修稿时间: | 2002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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