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晋诗人的人格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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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中.试论西晋诗人的人格悲剧[J].社会科学战线,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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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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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学院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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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格是审美文化的承担者,西晋文学家的人格,以一种“冲突”或“痛苦”的方式,承担着悲慨而厚重的审美文化与艺术精神。西晋文学的人格悲剧表现为三种类型:情悲言靡,文雅行鄙,才高势窘。在中国古代文学的历史发展中,西晋文学独特的文化——心理价值与哲学——美学内涵,正在这具有悲剧意味的心态矛盾、人格冲突中铸成。 一、缘情与缘题 文学家的人格是一种双重存在,既存在于日常生活,又存在于文学作品,可分别表述为“行为式存在”与“文本式存在”。陆机入洛求宦,一开始便卷入小集团的政治杀夺,故其人格的行为式存在并无多少审美价值可言;而陆机人格的文本式存在,又有着“缘情”与“缘题”的矛盾,这一矛盾,既与陆机人格的双重存在有关,又与陆机的美学思想有关。陆机人格的文本式存在,以及这种存在的悲剧内涵,便生成于其诗歌创作的“缘情”与“缘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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