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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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达池,刘精盛. 说“巷”[J].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 29(1): 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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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达池 刘精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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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2. 吉首大学,文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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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词义训释和字典辞书中义项的分立,都离不开对前人训诂成果的继承,但若不能正确理解前人研究成果,曲为之解,会导致误立义项。赵小刚先生于《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训诂锥指》一文,认为“巷”字在《诗.郑风.叔于田》中应释为“屋子、家宅”,历代释“巷”为“民居中间的道路、街道”,是由于错注义项致误。笔者以为对“巷”的释义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从词义发展线索看,“巷”本来指里中道路,后来又可用来表示里中道路连同两旁房子在内的整个狭长的生活区域。而《汉语大字典》“巷”的第一个义项“街里中的道路;胡同”没有反映词义发展引申的线索,将两层不同的意义并立于一个义项里了,应该分开立项;第二个义项“住宅”实为误立之项,应该取消。故“巷”的前两个义项宜改为:①街里中的道路。②胡同、巷子,指街里中的道路连同两旁房子在内的整个狭长的生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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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训诂 义项 巷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7)01-0026-03 |
修稿时间: | 2006-10-24 |
说"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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