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特殊侵权行为的准据法 |
| |
引用本文: | 王洪良,余天龙,金彭年.几种特殊侵权行为的准据法[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0(1). |
| |
作者姓名: | 王洪良 余天龙 金彭年 |
| |
摘 要: | 侵权行为之债系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并造成损失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构成的一种法定之债。在含有外国因素的侵权案件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在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责任范围等问题,得由侵权行为的准据法来决定。国际私法上解决侵权行为的准据法,主要有三种理论与实践:一是采侵权行为地法,二是采法院地法,三是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与法院地法或行为人的属人法。但是,诸如海上侵权,空中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