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经济法功能的论述 |
| |
引用本文: | 孙嘉阳.有关经济法功能的论述[J].经营管理者,2011(5X):293-293. |
| |
作者姓名: | 孙嘉阳 |
| |
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
| |
摘 要: | 随着对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认识由对"市场失灵"的单向关注转向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向关注,经济法的功能也应当从单纯的授予政府经济职权向授权和控权双重功能转变,特别是基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的市场经济的特定国情,经济法较之西方国家经济法所承担的功能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当特别注重从干预目标、干预范围、干预法定、干预程度等多方面来界定政府预权行使的界限。
|
关 键 词: | 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 经济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