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tection of the Person: Value Cornerstone of the Chinese Civil Code under Compilation |
| |
摘 要: | 本文提出将人的保护确立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价值基础。中国民法典中的人是个体性和社会性因素的统一。在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中必须:(1)克服传统民法的财产中心主义,以人的保护取代抽象的财产权保障在民法典中的核心地位;(2)放弃对民法中的人的行为设定一个统一的模式,根据人的行为的具体性质进行具体的法律调整;(3)出于人的保护的要求,对民法中对市场机制的运用进行合理的限制;(4)超越割裂了人的概念的统一性的传统私法法典编纂模式,回到统一的民法概念上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